贯彻落实江苏省《11类工程机械设备3211安全管理体系》建设及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对挖掘机、装载机、挖掘装载机、叉车、推土机、平地机、压路机、摊铺机、铣刨机、旋挖钻机、打桩机等《11类工程机械设备开展环保调查和污染防治工作》及《省住建厅关于加强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等要求。
绿色江苏2月6日消息(江雨):贯彻落实江苏省《11类工程机械设备3211安全管理体系》建设及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对挖掘机、装载机、挖掘装载机、叉车、推土机、平地机、压路机、摊铺机、铣刨机、旋挖钻机、打桩机等《11类工程机械设备开展环保调查和污染防治工作》及《省住建厅关于加强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等要求。
2月6日开始,省工协机械设备管理中心联合安监、建设、环保等部门启动“11类工程机械设备安全环保“全过程”行业综合监管”机制,开展工程机械设备安全环保登记、安全环保检测和尾气排放动态监测。加大宣传,要求操作人员、设备管理人员持证上岗和加强“三级教育”、禁用缺少安全装置、安全装置已失效和尾气排放不达标设备、工作环境安全注意事项、设备停放环境安全注意事项、禁用到报废期限、淘汰设备及非道路机械违法上路行驶等方面内容。
按型号、生产厂家、出厂日期、发动机型号、排气处理装置等相关信息进行调查,并为已调查的机械设备粘贴“非道路移动机械环保采集标识”。通过开展全省行业安全环保公益宣传,全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推动全省工程机械设备行业高质量发展。
长三角城市是“一带一路”与长江经济带重要的交汇地带,全球重要的制造基地,是我国经济发展最活跃、开放程度最高、创新能力最强的区域之一,在国家现代化建设大局和全方位开放格局中具有举足轻重的战略地位。
“上有天堂,下有苏杭”苏州世界闻名,在此举办长三角(苏州)国际高空作业机械博览会(CICES),无疑对产业升级创新,增强长三角地区创新能力和竞争能力,提高经济集聚度、区域连接性和政策协同效率,对引领全国高质量发展、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意义重大。